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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约7.15亿!浙江发布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点击率]:1384
【导读】: 4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分配对象为浙江省的11个设区市,由各市对列入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试验的电网侧新型...

(四)资金监管。各设区市及时将资金发放情况报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将会同浙江能源监管办加强资金发放监管,确保资金规范有序发放。

四、与电力现货市场的衔接列入省级建设计划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在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电网侧项目可委托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充电电价按相应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价格执行,上网电价按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储能项目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省电力公司需做好调度工作,明确相关调度机制,保障电网侧储能项目应调尽调,充分发挥电网侧储能的削峰填谷作用,提高电网侧储能项目利用水平;参与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充放电价按现货市场规则执行,项目业主需合理制定报价策略,确保年利用小时数符合补偿资金申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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