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表明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成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们可看到大量仪表企业已进入失信黑名单,未来将在招投标项目中受到惩戒。
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表明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三大基础性措施之一。然而长期以来,信用体系建设阻碍重重,特别是对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有关内容。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又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九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通知》表明,联合惩戒对象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下列人员: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
其中,对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活动的规定表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的仪表企业“榜上有名”。其中乐清市五洲电力仪表厂失信记录有100条,堪称仪表届的“失信王”。此外还有浙江三峰仪表有限公司、瑞安市长虹仪表有限公司、重庆正兴伟业仪表有限公司等。
另外,内蒙古西仪自动化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是唯一一家记录在案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仪表企业。据悉是该企业伪造、提供虚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已被禁止其在三年内参加内蒙古政府采购活动。
仪表企业无时无刻不在进行招投标,该项政策出台,对仪表企业影响重大。当然,当失信被执行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被删除后,惩戒也将终止。希望所有仪表企业都能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好健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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