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如皋市规划了全市的主要目标,根据前期对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市试点的初步摸底和统计结果,光伏装机容量约为525.86MWp,按照“分类、分批”、“宜建尽建”的开发和建设思路,先行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工作。
并给出了推进总体建设时序初步规划:2021年度:优先从建设条件较好的党政机关和村民意愿较强的村落屋顶中开展实施,消纳能力强、施工条件号的工商业同步开展实施,规划建设容量80~100MWp;2022年度:以党政机关、公共建筑、部分园区开展建设工作,重点结合2021年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农户屋顶安装范围,规划建设容量180~200MWp;2023-2025年度:以一般工商业为主,规划建设容量200~300MWp。
另外,如皋市的重点建设任务还包括:第一阶段重点工作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多元化新能源项目试点以及制定低碳发展规划。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以及工业园区、商业区闲置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积极响应“千乡万村沐光行动”,在乡村居民户屋顶试点开发户用光伏项目;同时积极打造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一体化、循环经济一体化等示范项目,通过示范项目在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力争具备在南通市乃至江苏省范围内推广条件。
第二阶段重点建设集中式复合项目,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搭建以及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快生态农业推进,保障种植业、养殖业等基本农业生产的前提下,租赁集体、农户的农业大棚、鱼塘水面等资源,或采取集体合作社等方式,以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养殖等合作农业生产开发形式开发复合光伏(风电)项目,另外优化如皋市能源现状,为全市发展提供建设性的综合能源及产业规划。
第三阶段加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实施和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的推广。充分利用当地光、生物质、水源等可再生能源,结合已建、拟建新能源电源项目,提高能源自给率、清洁化水平;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降耗,推广绿色建筑和集中供暖/冷;助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动电动车绿能充电桩等发展,最终实现减排不减产、增收不增耗。
原文件如下:
印发《关于做好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发改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如皋市整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因地制宜开发新能源项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制定本实施意见。本意见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面临的形势。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碳达峰碳中和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明确2030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对风电和光伏发电提出了新目标和新任务。“十四五”期间,风电和光伏发电将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阶段,全省力争202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300万千瓦以上。
(二)总体要求。发展光伏发电是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的具体行动。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发展方式灵活性等优势,全力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乡村振兴、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根据前期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市试点初步摸底和统计结果,光伏装机容量约为525.86MWp,按照“分类、分批”、“宜建尽建”的开发和建设思路,先行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最终将完成我市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市推进项目规划。推进总体建设时序初步规划如下:
2021年度:优先从建设条件较好的党政机关和村民意愿较强的村落屋顶中开展实施,消纳能力强、施工条件号的工商业同步开展实施,规划建设容量80~100MWp;
2022年度:以党政机关、公共建筑、部分园区开展建设工作,重点结合2021年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农户屋顶安装范围,规划建设容量180~200MWp;
2023-2025年度:以一般工商业为主,规划建设容量200~300MWp;
二、重点任务
(一)第一阶段重点工作
1、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1)城镇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以及工业园区、商业区闲置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安装比例不低于《国家能源局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项目以“自发自用,余额上网”方式接入电网,以屋顶租金或电价优惠的形式共享发电收益,助力各级产业低碳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