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上网”的体制改革。
但至今,电力市场没有形成,电监会职能逐渐弱化。“由于国务院赋予的职能不足,电监会虽是正部级事业单位,但对电力价格、项目审批
都管不了,电力体制改革并没有完全按照最初的设计方案进行。”周大地说。
按照“三定”方案,电监会被赋予的职能是: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与国家电力发展
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而在价格和体制改革方面,电监会仅有“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和“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的权利。
由于电监会没有价格管理、投资审批等核心职能,电力市场监管工作乏力。尤其是,在电力体制改革方面一直在做政策层面的研究工作。
曾有电监会地方派出机构负责人感慨称,在目前国务院职能划分下,电监会“无权可监、无力可监、无法可监、无市可监”。
对于重组之后,可否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目前仍未有明确的信号,或需要高层下大改革决心。全国政协委员、中电国际董事长李小琳认为:
“有必要成立以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改革领导小组,深化电力改革。”
周大地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很多方面没有按照既定方案实施。过去的一些设想过于理想,在这种情况下,电力体制改革到底怎么走?需
要理顺中国市场机制、企业体制以及各种利益,不能照搬以美国为主的管理体制。”
作为来自电力监管系统政协委员,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表示,“改革不在于机构如何调整,根本在于职能如何转变。改革能不能落到实处,
还要看国务院和各部门的决心。改革不是节点问题,改革是永无止境的。”
“我们需要清楚的是,现在社会市场机制到底是什么状态。计划成分多,还是市场成分多?还是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转变过程?是集中力量
办大事为主,还是放开市场,市场自主运行调节为主?”王禹民说。
另有专家建议,在机构改革的同时加快能源立法,出台能源法、石油天然气法等基础法律难以出台,修订《煤炭法》、《电力法》,使得能
源体制、准入、价格、市场、投资和运行秩序有法律保障,理顺计划与市场、垄断与竞争的深层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