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华社通报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
管理体制。
根据新华社通报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现国家能源局、电监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完善能源监督
管理体制。
新的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监督管理等。不再保留电
监会。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改委管理。
发改委主要是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协调衔接,能源局主要是发挥在能源发展、改革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在历经多次机构变革后,国家能源管理格局微调。此轮重组预示着,国家有意强化包括电力、油气、煤炭在内的能源监管,也预示着“大能
源部”的落空。
中编办副主任王峰在11日回答“能源部”问题时说:“能源说到底是一个战略问题,发改委是管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宏观调控部门。此外
,还要考虑中国能源企业的情况。所以(能源部)这个问题很复杂。”
重组能源局,监管职能扩大
资料显示,我国能源机构变革经历三次电力部、三次煤炭工业部、两次石油部、两次能源委、一次燃料工业部、一次能源部、一次发改委能
源局和一次国家能源局。
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务院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同时组建发改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将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
有机结合。
但在机构运行中,“电监会与能源局在电力改革、投资准入、项目审批和价格等诸多方面职责交叉,不利于整个能源统筹谋划和推动电力行
业发展。”中编办负责人在答人民日报、新华社记者问时称。
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统筹推进能源发展和改革,强化能源监督管理,促进能源行业健康发展。
按照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能源局主要职责是: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
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国际合作。
由于隶属发改委管理,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以及审核重大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定
或审核后报国务院。
对比此轮机构改革,新组建能源局职能将增加能源监管范围。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重组后,
国家能源局的能源监管范围将扩大,进一步扩展到油气等领域。”
“国家能源局应避免项目审批等具体工作,更多的转向宏观战略规划制定、实行,如何创造法律、法规条件,加强能源行业监督管理,如何
制定政策促进行业发展。”周大地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电投总经理陆启洲表示,“将电力、油气以及煤炭等行业监管职能放在一起,更加有助于从整体上宏观组织实施能源发展
战略、规划和政策等。”
由于改革后,国家能源局继续由发改委管理,意味着我国能源监管将走“政监合一”的路线。此前一些专家提出,组建独立能源监管机构的
想法没有实现,能源监管也将纳入发改委管理。
在能源监管体制设置上,目前存在政监分离和政监合一两种模式,在成熟市场国家,前者是主流。
中国能源研究会一份官员能源管理体制报告指出,短期内我国采用政监合一、内部独立的机构设置模式。未来随着能源市场化改革的推进,
再把能源监管机构独立出来,过渡到政监分离的模式。
理由则是“发达国家市场准入、价格、成本、投资、服务质量和市场交易规则等监管职能都由监管机构统一负责,不可分裂。在我国,发改
委的价格和投资审批仍将发挥作用,短期内难以纳入真正意义上的监管范畴。”
告别电监会,改革无止境
电监会成立于2003年2月,至今已有十年。其组建的背景是:电力行业在2002年开始推进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