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案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国内企业(行业)不受国外企业(行业)的倾销伤害,这次电解纸反倾销税的实施没有制裁到国外的企业,相反却伤害了下游国内整个电容器行业。”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温学礼指出。
潘大男指出:“随着电容器企业的业务的拓展,一些电容器产品对高端电解纸的需求仍在日趋增大。”
再实施反倾销是否有必要
如继续实施,将会对我国电容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更大的损害。
2012年是电解纸反倾销实施5年的最后一年,凯恩公司继续提出电解纸反倾销案复审。
对此,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林素芬认为:“对外反倾销不是一家企业的事,而是全行业充分兼顾上下游、同行之间的利弊关系,在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联手操作。在这次电解纸反倾销案复审中,应着重于保护国内大多数企业的合法利益和保护国内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未来5年是我国电容器行业“十二五”转型升级、提升品质的关键时期。行业正逐步转向产品小型化、片式化、中高压大容量应用领域,将会对材料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目前国产电解纸不能全系列替代进口纸的情况下,如继续实施反倾销税和加工贸易禁止进口纸将会对我国电容器全行业的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带来新的、更大的损害。”温学礼指出。
由于成本的提高,已经导致电容器行业以及整个行业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趋于劣势(中国以外使用日本产电解纸的企业无需缴纳反倾销税)。“如果继续实施反倾销税,结果将使本土企业只能做中低档产品,这与国家提倡向中高端转型、做高附加值产品的行业发展战略方针不符。”林素芬担忧地讲到。
南通江海、立隆电子、湖南艾华、常州华威、青岛三莹、佛山日明等9家企业代表一致表示,除了对产品有特殊性能要求的电容器件需要进口电解纸外,绝大多数电解纸仍会使用国内电解纸企业的产品。中电元协会以及所属各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厂家一致希望撤销加工贸易禁止项目和终止反倾销税实施。
元器件观察:上下游影响需综合考量
慕容素娟
电解纸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其初衷是为了维护国内企业的利益,制裁国外企业的不正常竞争。
从2007年开始实施到今年,电解纸反倾销确实产生了一些效果。比如:推动了国内最大电解纸企业凯恩公司的发展,其产品质量有了提高,品质也更加齐全,经济效益也得到了提升。领军企业的发展壮大,一定程度上会对国内电解纸行业的发展有所帮助。
不过,对于电解纸的使用者,也就是下游的电容器行业来说,电解纸反倾销使他们背上了一个沉重的包袱。
首先,电容器产品在成本上增加了22%。电解纸反倾销税实施后,电容器企业试图采用国产的电解纸,但发生了质量问题。使用进口电解纸主要是由于生产一些高端电容器的需要,由于问题出现在成品环节,则造成了更大的损失。两弊相权取其轻,这些企业不得不多付22%反倾销税购买高价进口纸。
其次,电容器企业的竞争力被削弱。由于成本上升,电容器企业在与国外同行的同类产品竞争中,就失去了原来的成本优势。加之全行业面临金融危机的冲击,市场低迷,国内电容器企业的发展则更加艰难。
再次,电容器行业的转型升级受到阻碍。电容器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阶段,产品正逐步转向小型化、片式化、中高压大容量应用领域,对材料将有更高的要求。如果继续实施电解纸反倾销税,势必将阻碍电容器行业的转型升级。
5年来,20多家电容器企业联合上诉至相关政府部门,并多次与反倾销税的提出方凯恩公司高层进行沟通,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反馈、沟通、呼吁近20次,但是最后都无济于事。因反倾销税的实施,5年来电容器行业增加了近2亿元的成本。
今年是实行电解纸反倾销税的最后一年。凯恩公司提出复审,希望再实施5年。而如果再来5年,电容器行业的骨干企业将会受到更大的重创。
产品如何,使用者最有发言权。电解纸反倾销是否需要再延续,应该多听听电解纸使用者——电容器企业的声音。此外,也可参考“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