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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大面积推广时机尚未成熟 仍需坚持非个体使用为主
[发布时间]:2012年6月4日 [来源]:中国电子报 [点击率]:4015
【导读】: 江西晶和照明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林世睿对国内市场而言,目前LED照明产品的推广模式主要包括合同能源管理(EMC)、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工程直供、工程类代销经销、流通类分销等六种,其中前五种是主要的推...

各种LED照明产品的推广模式,各有利弊,参与各方还在积极地摸索。国外LED照明产品更多的市场需求在室内灯应用,而不是户外工程产品,而且目前已经快速增长的仍然是发达国家市场。除了有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差异,更关键的是发达国家市场执行的是先有标准后销售的原则,而且产品标准执行严格,厂家一旦突破标准底线,将可能被永久禁入市场。另一个市场因素是,发达国家三基色荧光灯的销售价格是国内的6~10倍,即使扣除收入差异因素,我们认为至少也是国内销售价格的2~3倍,原因是发达国家已将荧光灯的回收成本加入到销售价格中,而我国并没有。因此在比较荧光灯和LED照明产品的性价比时,差异就凸显出来。加之民众的节能低碳意识存在差异,而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开始了居民购买LED照明产品的财政补贴。因此综合这些因素,在国内面对居民用户大面积推广LED照明产品的时机尚未成熟。当前,还是应该坚持对非个体使用主体,即政府及其他非公单位推广LED照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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