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配额考核目标是发电量,而由于风电、光伏年平均利用小时数远低于火电,测算2014年“五大四小”风电、光伏发电量占火电发电量比例远低于目标值15%。其中最高的国电集团约为9%,最低的国华电力仅为0,未来提升空间很大。
火电企业对光伏等发电量的需求,是否会增加现有存量项目被收购的可能性及其价值?
有业内人士认为,若以收购方式来看,对于现有的存量光伏电站而言,同样也面临几个不确定性。其一是来自风电的竞争,在补贴拖欠的大背景下,电价补贴相对较低的风电意味着可以较早的通过电费来回收投资,因此也就降低了融资成本以及项目的不确定性。当然,风电的限电问题比光伏更为严重,且限电区域也更为广阔;其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15%这一指标中,是以地区作为考核区域,这也意味着不同地方的光伏电站面临的机会不尽相同。火电装机规模大的地区,对非水电发电的需求就会越大,反之,则次之。
此外,还与未来的经济走势对电力的需求以及火电的盈利能力有关。基于此,对于现有存量光伏电站的退出机会,是一个多重因素共同角力的结果。届时,火电企业到底做何选择,还需要综合当时的各种因素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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