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计准则,企业在达到一系列条件后,可以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下三点: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进行资本化后,研发成果就能够形成无形资产,然后每期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这样的结果是利润增多、资产规模扩大,可谓一箭双雕。
大族激光每年大笔投入研发是技术需求驱使,也是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大量的投入如果都达不到可资本化的要求,无法形成有效的研发成果,那么规模宏大的研发团队以及巨额研发支出就成为一个一个疑问。
当然也有可能,是大族激光目前的研发项目要求技术水平高,需要较长时间,但是这样的研发项目,理论上应该需要更高精尖的人才,那么相应的人均薪酬就会更高,但是市界通过测算发现,2018年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不到20万元,与管理人员30.06万元的平均年薪相比,低了35.65%。
所以这两年大笔研发投入没有形成任何资产,难道是大族激光利润丰厚钱又多?
其实不然。2014年至2018年,大族激光带息债务从10.57亿元增至51.08亿元,资产负债率也从39.97%增至54.63%, 与A股另外两家激光设备企业相比,已经处于高位。
除此之外,大族控股集团和高云峰持有的大族激光17.74%的股份,已经被质押73.25%,其中高云峰所持股份质押率高达99.82%。
要说大族激光完全不缺钱,是不太像的。
增资公告信息披露并不充分
实际上,在种种质疑之下,大族激光相关人士亦通过有关媒体对于其信息披露不充分这一疑问也进行了回复。
大族激光相关人士指出:欧洲研发中心项目总规模预计10.5亿,确实达到了净资产的10%,但是这个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大族欧洲公司执行的,公司从2012年到2019年分6次对大族欧洲股东增资,每次增资约2000万美元到3000万美元,每一次增资都履行了信息披露和审议流程。
查阅大族激光公告发现,其确实发布了6次关于增资大族欧洲股份公司的公告,最近的一次是2019年4月22日。
此外,在披露欧洲研发中心项目预算变化的年报中,其对应的披露索引项亦有标注增资公告。
然而,仔细查阅6次增资公告可以发现,公告中均未提及增资与欧洲研发中心项目明确相关,仅表明是用于大族欧洲公司基础设施、市场网络建设,及投资并购境外先进激光设备公司等。
以其最新一次增资公告来看,公告称,为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公司将增加2,000万美元投资额度,用于大族欧洲公司基础设施、市场网络建设,及投资并购境外先进激光设备公司等。公司境外投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探索国际化业务,努力争取将国外技术优势和国内市场、生产、销售网络优势充分结合,产生协同效应,为公司最终成为国际化企业打好基础。此次投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办理具体投资事宜。
显然,如果只是以增资公告,来解释欧洲研发中心项目预算扩增,是完全不充分的。
引用中国商务部官网转自瑞士《卢塞恩报》一则新闻报道,大族激光董事长高云峰在2012年购买了瑞士EberliSarnenAG 建筑公司28%的股份,并委托该公司改建同为高云峰资产的位于瑞士的五星级酒店,酒店预计2019年完成,计划投资1亿瑞郎(约等于6.95亿人民币)。
该酒店的建设时间、投资金额与大族激光同在瑞士的欧洲研发中心有很大相似性,对此质疑者提出大族激光所有欧洲研发中心资金可能被大族激光大股东挪用建设了瑞士建造五星级酒店,而“欧洲研发中心”是个幌子。
就此向大族激光董秘办人士提出问题,该人士表示,大族激光在2010年发布公告,授权董事长高云峰1000万美元的审批权限全权办理设立欧洲运营公司相关事宜。在2012年8月立项筹备运营中心建设,初始预算是5000万,但当时对项目建设困难预期不足,后期发现瑞士施工前置报批流程非常繁琐,项目直到2014年才开始启动。项目中心在一个小镇上,可能涉及到和居民用地有一些冲突,此后方案做了调整后又重新走报批流程,到2016年开始正式施工,预计2020年底开始投入使用。
该人士否认了文章提出的质疑,称:“欧洲研发中心是上市公司独立项目,与大股东投资项目之间不存在关系,不存在资金被挪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