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最低温度达到零下20摄氏度,但位于达拉特旗柴登嘎查的光伏领跑基地却热火朝天,由国家电投、中节能、中广核三家公司投资建设的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500MW项目全容量并网大会在该基地的树林召镇召开。
大会由达拉特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王兵主持,达拉特旗委书记奇·达楞太和鄂尔多斯市领导、与会嘉宾共同推闸启动并网仪式,标志着该基地全容量并网成功。
记者从多省发改委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已向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北、吉林、江苏、青海7省区下发了《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第三批领跑基地奖励的有关事项。
政策延续领跑基地奖励兑现
记者了解到,国家能源局此举旨在落实2017年“54号文”和“88号文”中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有关激励事项,对严格落实要求、按期投产且验收合格的基地(含二期),在后续领跑基地竞争优选中给予优先考虑或适当加分;对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给予3个共150万千瓦等量规模接续建设作为奖励激励,获得奖励的基地可按要求继续申报后续领跑基地,但不予加分和优先考虑。
记者经梳理发现,此次明确的奖励方式和规模,均出自去年的“54号文”和“88号文”,是这两个文件的延续。去年的“54号文”指出,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建设速度快、并网消纳落实和实施效果好的基地所在地通过给予增加基地建设规模等方式予以鼓励。
而“88号文”则明确,对严格落实要求、按期投产且验收合格的基地,在后续领跑基地竞争优选中给予优先考虑或适当加分。其中,较标杆电价降幅最大的3个应用领跑基地奖励等量规模接续建设,建设速度快的应用领跑基地还可以同时申报下期基地优选。
在奖励的规模上,“54号文”明确,每期领跑基地控制规模为800万千瓦,按照目前第三批领跑基地已有的650万千瓦,加上此次确定的对3个基地共150万千瓦的奖励规模,恰好与“54号文”所要求的控制规模一致。
在奖励的要求上,国家能源局提出了7项基本条件,包括地方已落实土地承诺条件和相关要求、已落实接网承诺条件和相关要求等,均是基于“88号文”提出的“重信守诺,严格落实基地建设要求与承诺”的要求。此外,国家能源局还指出,获得奖励的基地应继续按照“54号文”、“88号文”以及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投资企业优选和基地建设的各项工作,并确保基地建设进度与质量效益。
光伏利好高质量发展迎新机
记者获悉,第四批领跑基地的相关计划目前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在这一时期,第三批领跑基地奖励的兑现将有助于下一步领跑者工作的推进,也将有利于推动光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此前,国家能源局曾强调,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是毫不动摇的。尽管今年以来,“5·31”政策倒逼行业走向高质量发展,光伏发电新增装机有所下降,但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2018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将在35GW以上,仍为全球第一大市场。同时,在政策的推动下,光伏发电消纳情况也在持续好转,弃电量和弃电率保持下降趋势。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平均弃光率为2.9%,同比降低了2.7个百分点,促进光伏消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为持续支持行业发展,国家对于光伏发展的五年规划也在随着光伏的发展现状做出相应的调整。近期,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电规总院”)透露了“十三五”光伏建设目标可能上调的计划。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要求,电规总院完成了对于“十三五”期间太阳能发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其“评估”显示,综合考虑光伏扶贫任务的需求,同时维持行业发展的连续性,“十三五”光伏发电并网装机目标(指国家财政补贴范围内的规模)或将调整到210GW以上。
根据2016年12月发布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底,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指标为105GW。而电规总院的评估显示,截至2018年9月份,中国光伏发电累积装机已经达到165GW,远超2016年规划的目标,进入“十三五”后半段,目标的调整将成为必然。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光伏行业持续高速发展,已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随着第四批领跑项目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出台,加之行业本身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及消纳问题的改善,光伏将拥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