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中广核于2013年底向环境保护部报送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二期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据悉,红沿河一期工程4台机组将于2015年全部投入商业运行,4台机组全部运行后年发电量将达到300亿千瓦时。与同等规模燃煤电厂相比,红沿河核电站一期4台机组每年可减少标煤消耗约1000万吨,相当于大连港一年的煤炭吞吐量。
而另外一家国家重大核电示范工程——山东荣成石岛湾核电示范工程现场施工此前也正式开挖,静待国务院核准。
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地区核电在役机组20台,装机总容量1813万千瓦,在建机组28台,装机容量3076万千瓦。未批待建机组方面,约有9个核电项目18台机组,分别为广东陆丰一期、辽宁葫芦岛徐大堡一期、山东海阳二期、浙江三门二期、福建漳州一期、山东荣成石岛湾CAP1400示范工程、福清二期、防城港二期、辽宁大连红沿河二期。其中前5个项目10台机组采用AP1000技术,山东荣成石岛湾示范项目2台采用AP1000的国产化技术CAP1400,福清三期、防城港二期4台采用华龙一号,辽宁红沿河二期2台机组采用ACPR1000。
《核安全法》最快3年后出台
随着核电项目重启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作为核安全监管体系的关键所在,《核安全法》被爆初稿已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4月召开的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上强调,“要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南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重点项目建设”。
根据《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15年核电规划装机容量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2020年规划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如此巨大体量的核电,其行业发展以及安全监管都需要配套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据了解,《核安全法》涉及范围很广,主要包括安全目标、原则、部门分工、监管制度、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内容,该法将是统领目前核安全领域所有条例、规章和导则的顶层法律。
目前国内核安全领域的法规共有7个条例,分别是《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核材料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看,《核安全法》的内容将不会与《原子能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重叠,三部法律未来将同时执行。其中,《核安全法》主要是针对核安全,以方便安全监管;《原子能法》主要是针对核电行业的发展;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则主要针对环境保护。“最快2017年有望出台正式的《核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