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是各国国标的基础。目前国际上与半导体照明关系比较密切的组织包括ISO(国际标准化组织)、IEC(国际电工委员会)、CIE(国际照明委员会)等。ISO是一个全球性的非政府组织,是国际标准化领域内一个十分重要的组织。中国是ISO的正式成员,代表中国的组织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在我国,隶属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我国照明电器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四个分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技术委员会、灯具分技术委员会、光辐射测量分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
赵建平:
满足设计标准是基本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照明品质是我们实施绿色照明的宗旨。节约能源的前提是要满足人们正常的视觉需求,也就是要满足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不应该一味地强调节能而降低照明的数量(照度)和质量(眩光、照度均匀度、颜色、眩光等)的要求。我国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建立得比较完善,不同的照明场所都已经制订或正在制订相应的设计标准已有12项,这些标准均是针对人们的视觉工作需求而制订,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尽量和国际标准靠拢,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在我国的照明设计标准中,根据不同照明场所的照明方式特点,进行了不同的分类,建筑照明包括了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障碍照明等;城市道路照明包括人行道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夜景照明包括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重点照明、动态照明等。
LED作为一种照明装置应用于普通照明时,也必须满足照明设计标准对普通照明的要求。事实上大家往往只是过多地关注了LED节能、寿命长等特点,而忽视了普通照明在照明数量以及照明质量方面的其他综合要求,特别是LED的某些性能与特点,比如:光线集中、峰值光强高,这在普通照明中就会变成弱项,因为光线集中、峰值光强解决不好就会带来严重的眩光,伤害人们的视觉。因此,要使LED在普通照明中得到广泛应用,必须满足照明设计标准对照明的对象提出的综合的要求。满足了照明设计标准的综合要求,才能更好推动LED的发展。
赵英:
标准层次没有高低之分
半导体照明标准化是一项跨学科的复杂系统工程,覆盖了材料、芯片、器件(封装)、照明半导体产品和照明系统等开发、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既不同于一般的电子元器件类产品也不同于传统的照明光源灯具。
我国对“标准”和“标准化”的定义,是等同采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定义。“标准”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实现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主要包括编制、发布和实施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国家技术标准体系根据标准的适应领域和有效范围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按约束力划分有三种标准形式: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
技术标准分为: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工艺设备标准以及安全、卫生、环保标准等。标准的层次没有高低之分,对每一项标准都应根据其适用范围确定其最适宜的标准层次。对于产品详细规范而言,企业标准应该是最全面、最详细、最严格的。
话题三 LED专利难题如何化解
梁秉文:
对知识产权重视程度不够
中国LED照明产业知识产权的问题到底在哪里?大家在口头上都比较重视,但是实际上重视程度却还远远不够,因为目前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气氛和环境。
在中国,侵权企业的日子还可以过得不错,这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现象。企业研发出一个好的产品,很有可能三到五个月就被别人模仿了,而模仿者节省了大量在创新研发方面的投入,反而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进行生产。创新的代价太高,侵权的成本太低,搞创新的企业付出了太大的代价,而抄袭的企业反而大量获利。而致力于创新的企业得不到经济效益,也就没有能力再继续创新,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专利就像悬在我们头上一把剑。有很多人错误地认为,很多国外大企业的重要专利几年后即将到期,不会再有什么威胁。但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快要到期的专利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国际巨头不可能让专利白白流失,后续还不断会有专利在等着我们。并不是说一个荧光粉的专利到期了就万事大吉,荧光粉相关的专利还有几十项,而且后续还有大量更新的专利可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