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才集聚计划。重点引进本科以上高层次技术人才来温州创业,支持温州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在温高校开设激光与光电专业课程,设立本科、高职招生专业,培养一批技术研发及应用能力强、结构合理、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不同层次制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在温州长期创新创业。
3、产业链提升工程
协作配套计划。围绕构建产业链,有选择地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引进并解决国内紧缺的技术和生产环节,大力培育发展与整机配套关键零部件企业,发展上游产品,延伸产业链,提高协作配套能力,实现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材料元器件、零部件与整机之间的有效对接,提升集群整体竞争力。逐步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研发机构为支撑、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协作配套关系网络,打造专业分工与产业化协作紧密关联的产业集群,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技术提升计划。明确方向,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大各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重大技术研究开发力度,加强重大科技成果引进与产业化开发,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在集群产业链内布局,兼顾生产与技术的平衡,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创新生产模式,实现“制造”向“创造”的跨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具有创新力的产业链。
技术改造计划。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行业先进装备与制造工艺,提升集群技术装备水平与工艺水平,提高产品制造环节质量保障能力和产能规模。
4、企业培育工程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建立培育发展龙头骨干企业联系制度,指导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协调解决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有关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积极推行“百龙企业”计划,全力贯彻实施《温州市关于百龙企业培育实施意见》。对龙头骨干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扶持和推进,在企业上市、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落实扶持措施,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展。
扶持中小配套企业。在产业集群内扶植一批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激光与光电产业配套企业;鼓励孵化机构企业化,运用现代企业制度与市场化手段,创新各类孵化服务资源的整合机制,通过孵化器培育激光与光电领域精、专、特的中小企业;设立1亿元的集群创新创业种子基金,吸引创业人员、拥有核心技术人员来温州孵化创业,重点扶持产品精、技术专、有特色、专业化强、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利用品牌、资金、研发、销售等优势,对中小企业进行紧密型或松散型的兼并重组,实现做大做强;引导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技术合作和扩容增资,组建企业集团,扩大经济规模,提升激光与光电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加快上市步伐,积极吸引民营资本的投入,推动激光与光电产业规模化发展。
5、国际合作工程
技术合作。组织开展激光与光电领域内的国际交流活动,开拓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合作渠道,合作方式包括相互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展览会、技术座谈会以及国内外企业、研究机构间的合作研究、联合设计、联合调查、合办试验室和研究所、派学者到国外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开发、请专家来华做技术咨询和可行性研究、科技人员受聘出国工作等。
人才合作。加强国际人才智力合作与交流,为集群内企业提供“走出去、引进来”一站式服务;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效的公共与中介服务为辅助,全面提升人才智力跨境流动水平;加强海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渐进推动从生产制造向研发和市场营销环节延伸。
产业合作。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与产业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为目标,促进集群内企业参与到国际激光与光电产业的资源整合中来,通过引进投资、合作研发、国际收购等多种合作方式,与国外一流企业开展广泛的产业合作,积极谋求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配置的国际影响力。
6、融资服务工程
争取上级经费支持。争取国家、省有关科技专项经费及其它相关经费支持。以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契机,通过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研项目、成果转化项目、应用示范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专项经费支持。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公共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加强专项资金引导。设立集群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中国(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引导集群企业创新发展。设立创业孵化种子资金、温州科技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引导民间资本、风险投资资本和政府扶持资金培养温州科技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推动温州激光与光电产业集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