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电力市场在市场主体、交易品种、市场模式和交易规则等方面的特殊性,叶泽提出借鉴美国模式,搞自然发育式市场改革。把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的几个区网合并,成为国家输电公司;把配电资产交给地方政府管理,成立省级供电公司,资产下放给省国资委;把电价审批权下放到省级政府。在这一模式下,国家管政策引导,改不改由省级政府来决定。把市场主体构建起来后,由各地自主选择,就像内蒙古的多边交易。
到底该不该拆分国家电网?
尽管对于输配分开,业内专家有不同看法,但今年4月底,国家电监会政策规划部主任、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强公开表示,下一步电力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将是“稳妥实行输配分开”,输配合一的体制已经成为制约各项改革推进的主要因素,输配环节的分开工作已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湖南省经信委副主任杨晓晋认为,从电网来说,在主辅分离的基础上,配售分开是有必要的,不进行输配分开,就没有办法准确核算电网的真实成本,也就没有办法制定合理的输配电价,也就谈不上所谓的电价改革;但由于电网仍处于自然的垄断地位,市场机制是下一步改革的核心和关键。
电价始终是牵动电改的牛鼻子,电价机制的改革,将左右电改的成败。日前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其中两次提及“输配电”,一是提出“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二是要求“开展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电监会高级工程师吴疆认为,由于改革不到位,目前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格局显著失衡。与多元竞争的发电环节相比,集中度过高而透明度不足的电网环节由于竞争不充分而投入产出效率显著落后;反过来,由于占据了过于优势的市场地位,电网环节自身的效率进步也受到阻碍。一是市场交易格局不平衡,电网企业在电厂并网环节独家买电、而在供电服务环节独家卖电,拥有并不对等的优势地位,构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格局;二是行业权力格局不合理,由于调度交易机构隶属于电网企业,调度指挥、方式安排、信息管理、交易服务这些重要的公共权力与公共资源服务于企业效益,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也阻碍了市场竞争的公开有序。
目前在电力交易中,电网企业独买独卖,交易格局明显失衡,而输配电业务未进行独立核算,所谓输配环节价格仅仅是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差价。这种交易模式,构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格局,而且信息不透明限制了外界对于电网企业的监督与管制,最终不利于电网环节的效率提高。因此,在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中,应注意改进电力交易模式与供应保障机制,一是对输配电业务进行独立核算、独立定价,同时开放各类用户直接购电,逐步将电网企业改革为专业透明的输配电服务商、而不再是唯一的购售电市场主体。二是明确地方政府的守土之责,既然难以放弃电力电量平衡的行政计划权力,自应承担起电力供应保障责任主体的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