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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之后一片狼藉:光伏企业尚有一线生机?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7日 [来源]: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点击率]:4145
【导读】: 每一年的六月份常常是光伏行业最热闹的时候,而2018年六月份的热闹却不同以往。自“531”新政发布以来,光伏市场动荡不安。先是上市公司市值迎来暴跌,紧接着产品价格也开始连续惨跌,连一直有领跑者项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6月10日,已累计出售绿证27250个,其中风电绿证交易量为27101个,平均交易价格为184.2元/个,光伏绿证交易量仅149个,平均交易价格为668.3元/个。
接近一年的时间卖出去27250个,看起来好像还蛮不错的样子。可是截止目前,风电+光伏绿证总共核发了2242万个,卖出去的只占其中的0.12%。其中光伏的只卖出149个,这样的交易量可谓惨不忍睹。
资本市场是一个以利益为基本驱动力的市场,在绿证的自愿认购中,购买者得不到任何实际上的利益,仅凭社会公德心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情怀,是无法催动其交易量的。但是如果配合可再生能源配额强制考核办法,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长久以来,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都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大量的弃风弃光不但造成了巨量的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打击了光伏、风电的投资热情。而所谓可再生能源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即将可再生能源的消费从自愿性质变成强制性质,要求相关单位、机构、企业等主体必须要消纳一定量的可再生能源,即配额。达不到配额的单位或者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惩罚和责任。那可再生能源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和绿证又是怎么挂上关系的呢?这与光伏发电的补贴又有什么联系?
可再生能源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出台之后,被囊括其中的各大单位、机构、企业每年都会分配一定量的可再生能源配额,要完成这个配额,其中最简便也是最普便的方法就是消费可再生能源电力。这里就涉及一个问题,即绿色电力与传统的火电在并网的那一刻便没有了区别,就像一桶井水和一桶河水倒进了同一个水缸,没有谁能分得清哪一部分是井水。那些用电的企业及机构都是在电网的调配之下用电,谁又能分得清谁用的是绿色电力还是非绿色电力?这里便需要绿证上场了!
首先我们再次阐述一下绿证的定义,即:绿证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
截取重点,绿证是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所以这意味着什么呢?假如一个企业是用电大户,它在一段时间里用了1MWh电,那这个企业只需要相应的购买一个绿证,那这个企业在这段时间用的这1MWh电便是绿色电力。假如这个企业要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需要消费100 MWh绿色电力,那它只需要在用100 MWh电力的同时,再购买100个绿证便达到了相应的要求。
所以说,假如可再生能源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出台,绿证将由现在的无人问津一下子变成市场的刚需。这对于那些2018年下半年没有补贴的光伏电站项目是福音,因为这些项目虽然没有补贴,却可以通过交易绿证来获取额外的收入,这一部分收入相当于补贴。

根据相关政策,绿证的价格不能高于该部分可再生能源电量本身所能获取的补贴,该部分电量通过绿证交易获取利益之后,将不再享受国家补贴。所以对于那些已经纳入补贴目录的项目持有者来说,除非特别缺钱,他们是不愿意将项目产生的绿证拿出去卖的,因为卖来卖去也不可能高于这些电量所能获得的补贴。但对于那些没有补贴的项目持有者就不一样了,这些项目已经没有补贴,但是产生的依然是绿色电力,原则上每并网1MWh便能产生一个绿证,然后绿证可以拿来卖给有需要的企业或者单位,从而获取额外的“补贴”。
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只要可再生能源配额强制考核办法出台,绿证或可以一定程度上代替补贴,为那些无法获得补贴的项目带来福音。值得一提的是,在6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答记者问中,特别强调了一件事:抓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地实施。目前,办法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正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年内出台。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补贴标准的不同,光伏绿证比风电绿证要贵很多,如果不将光伏发电和风电的配额区分要求,光伏绿证将会很难卖出去,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相信后续的政策会有所安排。
2、分布式电力交易值得期待
除了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落实,国家能源局在发布会中还强调将大力推进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其实所谓的分布式市场化交易,放在光伏界,即人口相传的“隔墙售电”。事实上,与字面意义上的“隔墙售电”相比有点差别的是,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并不是说你家的光伏发电真的可以直接卖给邻居,而是只可以卖给就近符合交易条件的电力用户,而这个电力用户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环保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用电量较大且负荷稳定的企业或其他机构,而且在电网结算方面不能有不良记录。由此可见,分布式市场化交易的购电方尚未向个体户开放,更多的是针对用电量较大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
既然是分布式电力交易,那针对的便主要是符合相关条件、项目容量小的分布式项目。但是根据相关政策,分布式市场化交易也适合于单体项目容量高于50兆瓦、自愿放弃补贴且全额就近消纳的项目。也就是说,就算是容量高于50兆瓦,只要不需要补贴、全额就近消纳的项目,也可以参与分布式电力交易。
这对于2018年下半年的那些无法获得补贴的项目来说又是一个福音。众所周知,我国工商业用电一般都高达1元/度左右,去除0.15 元/度的过网费,光伏项目持有者也能将电卖到0.85元/度。而就目前的光伏度电成本来说,这样的电价是可以产生收益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用电量大的企业可以通过更低的电价买到光伏电力,而光伏项目持有者通过电力交易获得的收益也并不会比国家补贴低多少。如此双赢的操作,在不久的将来将成为现实。
据了解,《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布之后,各地正在提出试点方案。交易试点完成之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部门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视情况确定推广范围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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