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背景颇为特殊,一来是专利发明人以个人名义直接提告,二来是根据诉状陈述,原告Cohen曾花费长达八年时间,尝试与台积电内部要员或担任该公司外部法务的美国律师事务所进行接触,讨论专利授权事宜,并在系争专利陆续获准之同时,持续知会侵权可能性。
另外,Cohen在诉状中也特别强调,其他被告华为及苹果两家公司,实际上并未使用台积电16及20纳米制程芯片。由此可知,未来仍有第二波的涉讼厂商会出现在被告名单上。
一直以来,台积电是半导体制造领导厂商,去年2016才进入封装领域。在专利诉讼方面,台积电极少主动告人,但是若有人来告绝对积极回击,少见他人讨到便宜。
Cohen有胆来告,而且还告一群大厂,可见是有备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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