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光伏电站项目的标杆上网电价和分布
式发电项目的补贴政策,同时通知明确了光伏电价政策的期限,同时发改委还下达了《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
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了引导光伏制造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起草了《光伏制造
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欲升级光伏制造行业标准。
点评:
光伏电价政策略超预期,利好光伏下游应用发展。光伏电价政策明确有助于解决光伏发电企业最为关心的光伏电价和电
价执行期限问题。发改委发布的《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其中光伏电站项目,根据各地太
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之前《意见稿》为四类地区,主要是《意见稿》中的I类和II类
合并为出台政策的I类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0.9元/kWh
﹑0.95元/kWh﹑0.1元/kWh;与《意见稿》比较,主要是I类资源区(对应《意见稿》中的I类和II类,之前《意见稿》规定
是0.75元/kWh﹑0.85元/kWh)的标杆上网电价得到提升。通知还规定了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
价(含脱硫等环保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而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
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
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这一补贴标准也高于《意见稿》中的电价
补贴标准0.35元/kWh。同时通知明确了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