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标杆评价体系助推产业健康发展
目前,LED照明正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各项指数变化较快,LED初级阶段的标准较难制定,而且周期又比较长。当前,LED照明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滞后于LED产业的飞速发展。模糊的准入条件引起了各方争议。LED照明标杆体系的出台和贯彻对促进LED行业发展有一定的必要性,也是解决LED照明产品技术障碍的重要手段。
当前,LED安全标准与传统照明的安全标准基本一样,但性能标准还有一些欠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现在已经在逐步规范之中。
广东省LED照明产品标杆体系是在LED照明产品符合国家安全和EMC标准以及3C认证的前提下,遵循企业自愿原则选送产品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好中选优,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推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标杆指数相对于标准更加灵活,可以随时根据最新性能指标进行参数更新。
LED照明产品标杆指标主要根据能效光色性能、可靠性指标和应用效果评价指标等原则进行选取。其中,能效光色性能指标包括平均照度维持率、平均系统光效、平均相关色温维持率、色度维持率等方面;可靠性指标主要有高低温循环、潮态耐久性、开关次数、电压浪冲、加速老化测试;应用效果评价指标包括亮度、照度、眩光、均匀性、环境比等方面。
当前,LED行业谈到LED颜色可谓是“谈虎色变”,其实大可不必。许多行业人士对当前LED发展过程的认识还不全面,存在许多质疑,其中有些质疑是由于对LED照明产品性能和发展趋势的认识不全面造成的。也有企业对广东省实行的LED照明标杆体系存在质疑,认为这个标杆体系只是强调产品亮度。其实,广东省在LED照明标杆体系的制定和参数更新方面做了很多调查研究,所设置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是经得起推敲的。
广东省照明学会副秘书长、广东质检院项目工程师李喜明:
加强学习积极应对出口法规变化
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关于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的部分内容的政令》,自2012年7月1日起,LED灯、LED灯具纳入《电气用品安全法》的管制范围,必须加贴圆形PSE认证标志后方可进入日本市场。
对于日本出台的新法规这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国内LED企业,特别是外销企业需要引起重视,必须加强学习和认识新技术法规,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
依据《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第九条,以下相关LED灯、LED灯具已成为管制对象:额定电压 100V~300V,50Hz、60Hz,额定功率1W及以上、有一个金属灯头的LED灯泡;额定电压100V~300V,50Hz、60Hz,额定功率1W及以上的LED灯具(防爆灯具除外)。纳入管制的LED灯、LED灯具,圆形PSE测试所依据的安全和电磁兼容标准只有省令1项,省令2项的协调标准尚未出台,因此与LED相关的IEC标准不在《电气用品安全法》接受范围。日本通过分门别类进行抽查管制电气用品。目前,日本主要用E14、E26灯头,国内企业出口这类产品时需要注意灯头的规格。中国的大功率LED产品可以出口到日本,灯管出口到日本无需PSE认证,灯具、电源以及直流灯杯可以通过独立包装出口合理规避日本法规。
广东质检院成立的LED灯、LED灯具PSE认证专项工作组,目前已经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完成了对新法规的解读和应对策略建议资料的编制。广东质检院作为日本经济产业省官方认可的PSE测试实验室,目前已经能按照日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对PSE认证的44种照明产品进行测试,并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颁发认证证书,实现日本认证在中国的本土化测试。同时,PSE测试实验室将进一步帮助企业了解和应对日本设置的LED灯、LED灯具PSE技术性贸易壁垒,为企业顺利开展对外贸易、保障广东对日贸易出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