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这时就需要一种新的技术,能够将内容资源转化为利润。国内最适合做这项工作的是机顶盒厂商,如乐视网。不过目前国内的机顶盒厂商都纠结在版权等问题之上,并没有集中精力去思考智能电视的盈利模式问题。而谷歌正在搭建统一的广告投放平台,有可能改变这一境况。国外媒体报道,谷歌正在开发一项技术,将其电视广告业务与YouTube整合起来,并最终拓展到其他视频网站,希望借此为两个平台吸引更多的广告主。谷歌将其命名为谷歌电视广告在线(Google TV Ads Online)。这套系统能够允许广告主同时将广告投放在YouTube等视频网站,还能够在电视节目等内容上投放广告。而国内的家电厂商目前最急需的是将电视节目的广告主转移到网络内容上,也需要搭建一套统一的广告投放平台,为广告主提供更全面周到的服务。
在广告付费上,谷歌非常灵活。假如旅行社访问某特定网站,输入“漫游”,谷歌就会给旅行社提供许多可能提到漫游的电视节目。这实际上是一种广告位,广告主可以参与相关广告位的竞标,给出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上传他们的广告。而且只有广告被播放5秒钟以上的时间,他们才需支付广告费。
通过机顶盒,谷歌还可以为广告主提供更准确的投放数据。例如将电视广告商锁定在特定的频道或电视节目,从而计算出有多少受众观看了广告节目,同时还可以对受众的特征进行分析,让广告主知道广告投放的效果到底如何。
电信运营商也在积极进军互联网业务,在智能电视上本应该有所作为。但是由于在政策上不占优势,在IPTV等关键技术上被广电排挤,日益被边缘化。其实凭借电信运营商在管道技术上的优势以及超大规模的用户群,有能力搭建起一套平台,让开发者在其上开发应用,并且为广告主提供广告服务。
但是如果广电在监管上太过保守,电信运营商无法发力,同时机顶盒等中间厂商又不作为,而传统家电厂商缺乏IT互联网的技术积累。这都会导致技术这一本应该成为撬动政策的因素反而变成阻碍因素。如果只想着监管和如何规避监管,这种消极保守的做法将葬送智能电视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