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43号),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
山东电力装机总量:达到1.9亿千瓦左右,力争达到2.1亿千瓦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到19%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其中,风电达到2500万千瓦,光伏达到5700万千瓦。
截止到2020年底,山东省的风电、光伏累计装机规模为1795万千瓦、2272万千瓦。因此,山东省十四五期间风电、光伏将新增705万千瓦、3428万千瓦以上。
对光伏发电。规划提出:坚持集散并举,大力发展光伏发电。
加快发展集中式光伏。充分利用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盐碱滩涂地和济宁、泰安、菏泽、枣庄等市采煤沉陷区,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鼓励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盐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光伏+”集中式电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成“百乡千村”低碳发展示范工程。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光伏建设,优先发展“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7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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