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调查失业率有所上升,主要群体就业总体稳定
1-2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8万人。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2%,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7%。其中,全国主要就业人员群体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5.6%,低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0.6个百分点;20-24岁大专及以上人员调查失业率也比1月份降低0.4个百分点。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0.2小时,比1月份减少6.5小时。
八、进出口贸易出现逆差,贸易结构继续优化
1-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41238亿元,同比下降9.6%。其中,出口20406亿元,下降15.9%;进口20832亿元,下降2.4%。进出口相抵,贸易逆差426亿元。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0.6%,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1.9%,比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我国对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增长态势,进出口额分别增长2.0%和1.8%,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首次超过30%。1-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3545亿元,同比下降19.1%。
1-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运行带来较大冲击。但综合看,疫情的影响是短期的、外在的,也是可控的。当前,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已经得到基本遏制,防控形势逐步向好。我国基本民生保障有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内在向上的趋势没有改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实现人财物有序流动、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加强宏观政策对冲力度,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潜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努力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1-2月份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去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6)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7)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