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各地的天然气门站价格对比来看,陕西省的价格在全国范围内是偏低的。所以,如果中石油能够从国内其他省份市场获取更多的利润,陕西省市场当然就不是什么香饽饽了。
从天然气用户上看,如果把天然气供给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中石油在价格方面的话语权并不大,因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把基准门站价给定死了。当前,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定价方式是,先制定门站价、再反推出厂价。所以,如果门站价较低,中石油只能收取较低的出厂价,自然会影响其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对靖西线管道限供,打破陕西省天然气公司把控的省内天然气管输网络而与下游企业直接连接,就成为了中石油的首选之策。
如果把天然气直接卖给LNG工厂或者大工业用户,中石油拥有的灵活度和自由度就大得多了。文章开头提及,中石油从2017年11月开始上调陕西、内蒙古LNG工厂的天然气价格至1.88元/立方米,就是最好的例证。为什么挑中这两个省?因为陕西和内蒙古是我国LNG的最大生产地,产能合计4000万吨/天,占国内LNG总产能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两地实际开工、并使用中石油天然气的LNG工厂,天然气日均需求量约1760万立方米,是一块大蛋糕,在这两个省份提高天然气供给价格,自然很有诱惑力。
而打着市场化旗号推出的拍卖机制,则进一步增强了天然气上游企业的话语权。在2017年11月8日发给上海石油天然交易中心的委托竞价交易函中,中石油提出,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通过线上拍卖的天然气将不少于12亿立方米,其中2017年11月15日~30日的天然气拍卖价格进一步上调,陕西、内蒙古LNG工厂所属的西部地区起拍价为1.33元/立方米,最高限价2.06元/立方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7年8月份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陕西、内蒙古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为1.24元/立方米,而此前发布的《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规定,门站价最高可以上浮20%。当前拍卖的最高限价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水平。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深化改革的指导原则。然而,如果在严重垄断的行业里,只谈市场而不谈自律和监管,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当前,在我国西部和北部省份,正在推动“气化乡村”和“铁腕治霾”的重大国策,部分地导致了天然气需求骤升。在天然气供给不充足的情况下,一味强调市场化改革,就有点趁火打劫的意味了。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
文章来源于《能源评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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