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施工方要求:
需要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设计要求:
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
5、补贴申请要求:
1)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在项目核准、申请并网、竣工验收等环节前后,及时等录国家能源局网站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相关信息,以纳入国家补助资金目录
2)按照相关手续完成备案并建成并网
3)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相应的经营范围
4)每月5日前,根据当地供电公司提供的上月上网电费及发电补贴结算单可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将发票返回当地供电公司,当地供电公司根据票面金额于每月8日前结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