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高通今日在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为苹果公司制造其在全球销售的iPhone 和iPad的四家制造商——富智康集团有限公司(FIH Mobile Ltd.)和鸿海精密工业有限公司(Hon Hai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合称为富士康)、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egatron Corporation)、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Wistron Corporation)和仁宝电脑工业有限公司(Compal Electronics, Inc.)——违反了他们与Qualcomm之间的许可协议和其它承诺,并拒绝就使用Qualcomm向其许可的技术付费。Qualcomm请求法院命令被告向Qualcomm履行其长期以来一直存续的合同义务,并同时向法院请求了确认性救济措施和损害赔偿。
虽然长期以来这些制造商一直都按照其与Qualcomm之间的许可协议支付专利许可费,但是现在他们却拒绝为其制造的苹果公司产品支付专利许可费。这些制造商对他们就使用Qualcomm的发明所应承担的付费合同义务本身并无异议,只是表示他们必须遵照苹果公司的指令,停止支付费用。Qualcomm与这些制造商的许可协议大多是在苹果公司售出其第一台iPhone之前签订的,苹果公司并非这些协议的当事方。此外,被告方仍在按照适用于苹果公司产品的同一份许可协议,继续为非苹果公司的产品中所使用的Qualcomm技术向Qualcomm支付专利许可费。Qualcomm已经针对苹果公司非法干涉Qualcomm与这些制造商之间的许可协议的做法另外提起了诉讼。
Qualcomm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很遗憾,我们不得不起诉这些与我们有长期合作关系的被许可厂商,以确保我们之间的协议能够得到履行,但是,我们不能允许这些制造商和苹果公司在使用我们高价值的知识产权的同时却不支付其本已承诺支付的公平、合理的许可费。苹果公司仍在通过销售由Qualcomm技术驱动的产品获得数以十亿美元计的收入,但是却利用其作为全球最富有公司的市场支配力,在全球对Qualcomm发起攻击,试图胁迫Qualcomm接受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许可条款。我们与苹果公司制造商的许可协议仍然有效且可依法执行。这些制造商必须根据许可协议继续履行他们的义务,而苹果公司则应立即停止其已构成侵权的干涉行为。”
高通对四大厂未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但请法院要求代工厂付款。
昨天高通在台湾举行记者招待会,说明提告的原因,并强调代工厂此举完全是受苹果指示,未来与四大代工厂的合作关系不会改变。
鸿海最新响应表示,目前已知悉两间企业之间的诉讼,但尚未收到任何相关此案的正式法律文件,无法进一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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