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照明主业上,佛山照明依旧面临着来自市场监管的严峻考验。
3月22日,青海省工商局公布2016年流通领域家装建材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结果显示,壁纸、木地板、自镇流荧光灯等家装建材类均检出不合格产品。
其中,“FSL”佛山照明有两款产品被检不合格。一款产品为高功率电子节能灯,规格型号为“YPZ220/45-4U/M-RR2016-ⅡY1”,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灯功率、初始光效、谐波电流;另一款产品为T4电子节能灯,规格型号为“YPZ220/5-2U-RR2015-ⅡHM”,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功率因素。
“这两款产品实际上是已经淘汰了的传统照明产品”,林奕辉表示,公司产品正在从传统照明向LED照明转型,对该不合格事件也着手了进一步的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年度报告中,佛山照明声称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获得了较多的荣誉,赢得了“中国灯王”的美誉,“FSL”和“汾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事实上,这并非佛山照明第一次登上质量黑榜。
2016年10月,北京市工商局对市场上照明器材类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查检验显示,佛山照明标称商标为“FSL”、型号为“XD-300A-LED17”的一款LED吸顶灯“骚扰电压”项目被检不合格;
2016年9月,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5月中旬对流通领域照明灯具质量抽查检验的结果指出,一款佛山照明生产的型号为“QRS-LED4 4W”的嵌入式灯具“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
2016年4月,甘肃省工商行政总局发布2015年流通领域灯具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中,佛山照明两事实上,这并非佛山照明第一次登上质量黑榜。
广东省质监局公布的2015年13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质量状况公告显示,佛山照明一款型号为“WT5-12-30/111”的LED支架灯“结构”项目不合格。
对此,多位受访人士指出,质量问题对公司的品牌伤害性比较大,严控品质,是维护好品牌的必经之路。(本文原标题:靠卖股票净利暴增19倍 佛山照明转型之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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