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人群应该是巴黎协议直接受益者,因为巴黎协议中明确表明资本应该从化石能源行业向可再生能源企业转移,协议落实并执行后,可再生能源行业一定会加速发展,但同时协议鼓励技术革新和技术转移,届时将会有更多更节能技术出现,同时也会有越来越多外来资本进入此行业,增加了行业竞争。这也是对国内一些企业的挑战。因此,可再生能源企业也不能被动的接受碳市场,而是主动的并且最大限度的利用碳市场。
第四类人群是碳行业的从业者,是第二类人群和第三人群的联络者和协调者,更应该是巴黎协议内容布施者。巴黎协议虽然已经在巴黎气候大会上成功通过,然而对从业者来说,留下的问题比会议以前更多。
其实大家欢呼成功之后发现,并没有轻易找到比京都议定书通过或生效时更多或更好的商业机会,也没有明白2020年前CDM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还能不能买,买多高价钱?以及京都议定书是不是到2020年末结束,而有巴黎协议的产生新机制来替代它?巴黎协议下将产生如何国际间碳交易?如何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1.5℃的目标要求各种的排放分配是多少?中国在签署巴黎协议后,2030年前要提高多少减排任务来满足协议要求,目标的提高对中国碳市场有哪些影响等诸多问题。
总之,巴黎协议的通过对全球包括中国在内来说是一件好事。碳排放作为巴黎协议下一个有利工具,利用好它,就能促进企业发展;反之,就被行业淘汰。同时,祝愿2016年4月22日后,该协议能签字并生效,且生效后三年不会有主要排放国家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