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三六九等
面积小的屋顶,能提供的光伏发电量对工商业业主的吸引力天生不足。这些屋顶可以尝试打包组成大项目再出租。宜家就是这样做的。
宜家将其在中国区的十多家门店屋顶集体打包,并带动67家供应链企业的屋顶,一起加入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计划,他们选用的是汉能的薄膜发电技术。宜家可提供的屋顶单体面积不大,在已建成的9座屋顶电站中,规模最大的宜家天津店只有0.6兆瓦,规模较小的沈阳、大连店屋顶电站装机量不到0.25兆瓦。
从投资的经济效益看,这类小规模屋顶目前仍不具备吸引力。以宜家北京四元桥店为例,屋顶电站年平均发电量约30万度,仅够满足商场80%的照明系统供电,对整个商场的用电量是杯水车薪。但类似宜家这样的企业试水屋顶光伏,更看重光伏作为一种绿色能源背后的环保概念,这对提振企业影响力、塑造良好社会形象有正面作用。
也有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小屋顶才代表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趋势。刘杨曾向笔者预言,五年后分布式光伏市场争夺的热点将是1兆瓦规模以下的屋顶资源。
这一判断源自国外光伏发展的经验,光伏应用市场的开发历来是从易到难,从大规模集中式向小规模分布式纵深。但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小屋顶时代的到来需要更长时间。目前可见的趋势是从规模效应明显但即将开发殆尽的大规模地面电站资源转向同样大规模的分布式项目。看好大规模农业光伏互补项目的张善忠告诉笔者,大型农业、渔业与光伏互补的项目,可以将大规模地面电站的投资热度延长1-2年。这类项目目前也划归分布式,但其建设运营模式和商业投资模型与大型地面电站差别不大,都是并网发电,以全额卖电给电网,获得补贴电价的方式获得收益。这类分布式项目的商业模型比较成熟,容易吸引投资。
农光、渔光互补项目是指在农业用地或鱼塘上方加盖光伏发电系统,在不影响农业渔业生产的情况下,通过出售光伏发电给电网获得收益。张善忠表示,通过租用土地建造农光互补的发电项目,开发商可以得到光伏发电收益和补贴;同时,开发商将土地低价转租给农民,也降低了农民的土地成本。“尽管每个地方的土地租金标准不同,但通过农光互补项目可以降低农民近五成的土地租金。”
目前,张善忠所在的协鑫新能源已在内蒙古建设占地面积超过1万亩、总装机规模160兆瓦的光伏大棚发电项目,全国范围内的开发规模约在500兆瓦左右。他还透露,协鑫目前已储备近百万亩土地,仅山东菏泽一地就储备了20万亩。
相比逐步升温的工商业屋顶,民用屋顶仍是分布式光伏投资的洼地。主要障碍在于中国民用电的价格远低于工商业用电,这使得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对家庭来说不划算。
晶科家庭光伏的市场经理张丽广告诉笔者,户用光伏系统在没有地方补贴的情况下大概要八年才能回收成本,而且并网拖延现象十分普遍。对家庭来说,没有并网的户用光伏发电不能享受国家0.42元/度的发电补贴和各类地方补贴,严重影响收益。刘杨也对笔者表示,由于国内户用光伏项目收益率低、不确定性大,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几乎没有融资渠道,“不会有第三方来你家投资一个千瓦级的电站”。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家庭住房类型以楼房为主,拥有屋顶产权的只有别墅业主和农村独立住房的房主。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低,平均用电量较小,不适合分布式发电自发自用为主的特点。真正适合安装户用光伏系统的只有高档别墅区,特别是面临阶梯电价压力的用电大户,比如上海。
张丽广举例说,上海地区实行的阶梯电价规定每月用电超出400千瓦时部分的峰时电价为0.977/度,光伏发电在白天提供的电能恰好可以节省这部分高阶电价的费用。不过,能从光伏发电受惠的人士普遍是高收入人群,对电价的敏感度不高,而投建一个屋顶光伏电站要和物业、邻居、电网、开发商等等多个环节打交道,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也会让一部分用户对安装户用光伏系统望而生畏。在美国、德国,民用电价远高于工商业电价,家庭会有更大动力选择分布式光伏,而中国户用光伏系统的尝鲜行为目前还是靠户主的环保意识推动,缺乏经济上的必要性。
至于将社区屋顶整体打包,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发,张丽广表示未来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但现阶段还没有成形的方案或模式出台。这其中涉及到小区屋顶产权归属、发电收益分配、发电使用方案等问题,短时间内难以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主流方向。
屋顶也有黄牛
“优质屋顶资源很稀缺,却把在一些人手里,我们首先要想办法把这些人手里的存量套出来。”刘杨说,这是所有分布式光伏开发者都会面临的第一道难题。那么,掌握着优质屋顶资源的人是谁?
目前,国内工商业屋顶电站的主流开发模式是“合同能源管理”,即分布式光伏开发商与屋顶业主——同时也是用能单位——签订合同,租借其屋顶建造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按低于工商业电价的价格卖给用能单位,以此抵免屋顶的租赁费用。一位业内知名企业的分布式项目主管告诉笔者,“以10元/瓦的造价计算,屋顶光伏项目投资动辄千万甚至上亿,用能企业自己投建会给现金流带来极大压力,他们更愿意出租屋顶换取优惠电价来享受光伏发电的好处。”
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时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用能企业本身就是屋顶资源的出让者;另一情况下,屋顶资源的出让者并非屋顶业主,而只是用能企业的相关方,但他可以促成用能企业订立合同。这就是屋顶“黄牛”。光伏项目开发商通常愿意支付给黄牛们“技术服务费用”,毕竟光靠自己未必能谈成。
屋顶黄牛的出现可回溯到“金太阳工程”时期。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部分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支持光伏发电,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发电和相关输配电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偏远无电地区的独立光伏发电系统按70%给予补助。补贴是“事前补贴”,即理论上项目投资方可在项目开建前拿到补贴。到2013年该工程结束时,累计补贴金额约100亿元。
当时业内众多企业为抓紧申报时机,盲目加快开发速度,一批帮助光伏企业联系屋顶老板的中间人应运而生。初期,屋顶黄牛主要还是光伏行业的从业人士,甚至就是某公司的开发经理,他们手中掌握很多屋顶资源,但因公司放弃投资、价格没谈拢等原因未能从屋顶资源中套利。倒卖屋顶资源收入可观,黄牛队伍日渐庞大,做的人越来越杂,降低了屋顶中介的服务质量与客户体验。据行业资深人士透露,“全国范围内大约有2万个黄牛,专业水准参差不齐,而且留到他们手里到现在还没谈拢的项目都不太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