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内,武汉市将在公交、出租、公务、物流、环卫等多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5月4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5年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要点(送审稿)》的有关情况,将通过38项改革,力求在生态环境保护、低碳节能经济发展、“两型社会”文化、长效管理机制等4大方面取得突破。
《工作要点》指出,深入推进武汉市绿色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具体而言,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的比例达到50%,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据统计,截至2015年4月,武汉市在公交、企业通勤、租赁及个人购买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289台,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28台、通勤车202台、社会购车1855台,出租、公务、物流、环卫等推广领域也在推进中。
在配套设施上,《工作要点》指出,建设完成杨春湖等独立式充电站并投入使用,在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圈、城市公园等续建充电桩4005个。目前武汉市共建有充电站13座,共计352个充电桩。江滩停车场、琴台大剧院停车场、沙湖公园停车场3个示范充电站正在建设中。
武汉市在完善城市绿色交通系统方面,坚持公交优先战略,中心城区实现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6%。此外,全面恢复武汉市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营,逐步完成800个站点、20000辆运营车辆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