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跨界竞争激烈加剧企业转型压力
从IT产业发展形势看,软硬件服务一体化正逐步演变成为势不可挡的大趋势。软硬件厂商及互联网企业通过布局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加快服务化转型步伐,服务替代产品的创新模式迅速推广。根据用友、中兴等企业第三季度财报显示,主营业务与服务相关业务协同效应明显,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比重持续加大。用友已然从一家软件厂商成功转型为极具互联网特质的云平台服务商,中兴的智慧城市和政务解决方案业务保持快速增长。
行业巨头跨界转型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竞争。充分的市场竞争和新兴业态发展对IT服务企业形成潜在的巨大冲击,从而加速企业进行转型。但是总体来看,大部分IT服务企业尤其中小企业还处于转型升级的探索阶段。由于业务长期集中在低端集成实施领域,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没有清晰的认识。企业在转型初期也面临着利润下降、研发投入高、短期内难以获得明显成效的挑战,导致基于新兴业态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发展缓慢,营收规模增速放缓。目前我国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业绩分化严重,龙头企业凭借技术与资金基础转型升级已取得初步成效,业务发展情况良好,中小企业生存前景不容乐观。
(二)新兴业态中行业应用步伐缓慢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但在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的同时,相应的信息技术服务发展缓慢,缺乏企业市场应用。
一方面,新兴领域仍在探索有效的应用模式。云服务企业面向个人的服务以免费模式为主,企业需要垫付大量资金吸引用户和流量,而可以收费的企业级客户尚未适应用租赁模式和云计算应用来构建自己的IT环境。当前企业迫切需要通过服务模式创新,将客户与一系列关键服务联系起来从而由消费级转化为企业级领域,从而实现业务盈利。大数据领域商业模式的缺失,导致我国大数据应用在相当长时间里只能停留在口头讨论阶段。数据资源利用以及价值提炼等应用模式还未清晰,大数据技术与各行业领域的知识积累、知识建模融合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从而不能将大数据应用与各行业领域的需求有效结合,极大阻碍大数据服务发展。
二是我国新兴领域企业的能力和水平难以满足市场期望。目前我国云服务企业在服务可靠性、服务流程合理性、服务界面易用性、服务协议规范性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足,与国际领先的云服务提供商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大数据企业对数据挖掘分析技术的把握尚不成熟,总体以跟随国外企业为主,难以满足大数据大规模应用的需求。同时支撑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的技术能力、集成方案提供能力和专业知识积累相对薄弱。
(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下信息安全形势严峻
从“棱镜门”事件到“苹果门”事件,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已从产业隐患上升到关系全局的战略性问题,在高速发展的新兴信息技术领域中尤为严峻。
在云计算方面,目前云安全发展相对滞后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发展,云计算环境下数据位置不清楚、数据隔离不清晰给信息安全防护带来一定难度,单点的、被动的传统安全方案无法满足云计算虚拟、动态、异构的环境。基于新技术和新应用模式的云服务存在新的安全风险,并且云平台上可以运行多种多样的网络应用,也可能带来各种不同的安全威胁。2014年微软、亚马逊等国外云服务的相继落地同样加剧了国家信息安全隐患。如何通过适应云计算模式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国家信息安全,成为云计算时代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大数据方面,大数据集聚大大提高了数据泄露的风险,为黑客攻击提供了更多机会和途径,原有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难以形成有力保障。金融、医疗等重点领域数据的生成、传播和使用越发广泛和多元,在大数据时代显示出其重要价值,也使得相关的安全问题成为紧迫严峻的风险。同时,我国在大数据信息安全方面还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相关的条例、法规、章程、意见较少,并且约束力不够,尚难建立起能够兼顾安全与效率的数据开放、管理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应采取的对策建议
(一)加速新兴产业布局,鼓励传统企业转型
一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两化深度融合和各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的国家整体战略布局,加快试点示范和应用推广。面向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着眼于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环节,加强面向行业的数据监测、商业决策、数据分析、横向扩展存储等解决方案研发与产业化,发展行业数据分析的深加工处理服务和内容增值服务。二是鼓励传统企业加快转型步伐,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通过并购、入股等方式进入新兴市场,培育一体化、集成化创新能力,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加大资金、政策等引导力度,利用“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电子发展基金、云计算专项资金等重要抓手,鼓励企业在操作系统、自然语义理解、分布式计算、虚拟化、异构型数据库、非结构化数据处理技术、数据挖掘、深度学习等关键和核心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实现重点突破。
(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升国际竞争力
一是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完善产品结构,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并扩展客户资源,突破其由于业务单一、政策依赖强、竞争加剧等因素带来的企业利润减少等发展瓶颈。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对具有业务特色、独特技术和研发能力、以及客户IT系统的外包合作伙伴等企业并购,同时面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并购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性好、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的创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获得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完善专利布局。三是支持具备条件的优势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技术、资本等走出去活动,加大政策性贷款的支持力度,探索利用产业基金等资金渠道,支持企业重点开展研发、品牌、营销等多领域的海外并购。支持企业在海外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绿地投资与技术合作,建立研发中心,构建全球产业链生态体系。
(三)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支撑工具软件和知识库建设。持续推进业务重心逐渐由单一的集成实施向处于价值链高端的咨询设计、运行维护、数据挖掘分析等服务环节拓展,继续加强信息技术服务支撑工具软件研发与产业化,形成从规划设计、集成实施到运行维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支撑工具软件。二是加快信息技术服务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面向政务、金融、电信、医疗、教育、交通、电力等行业建成统一规范的信息技术服务知识库和管理方案,形成面向信息技术服务的知识库管理规范和服务模式。鼓励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与移动应用内容的结合,探索社交类网络服务、地理位置服务、第三方移动支付、互联网接入等多种移动互联网新业务和模式的发展。三是坚持融合创新,支持企业加快应用模式、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开拓新兴服务消费领域,加速产业链垂直整合和行业资源重组,促进形成产业间融合发展和互动发展的新格局。
(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快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针对外资加快进入我国云计算、大数据、智慧城市等领域的应对策略、信息技术与各行业领域融合发展、信息技术服务推动信息消费等问题开展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工作。在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外包、数据服务、移动互联网等行业实施准入制度或资质细分管理,加强对行业的监管,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二是重点发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咨询、信息系统安全方案设计咨询、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信息安全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数据与系统容灾备份、电子认证、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认证、信息安全培训、电子取证、安全审计等信息安全服务,提高国内企业的信息安全服务能力。三是完善数据、软件等托管、个人隐私保护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与标准规范,明确数据托管要求,对事关国家信息安全、企业信息和用户隐私的敏感数据,禁止在第三方平台上托管。加快制定和出台“数据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移动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