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小规模回收厂不建设高成本的污染控制设施,还会逃税、不办理许可证,也不交其他费用,他们一般都能够给出更高的价格回收废旧的铅电池。”张弘说。
即便是回收加工过程中,污染情况也十分严重。据了解,一些小型再生铅厂的回收生产工艺还基本停留在原始的火法工艺,缺乏收尘设施,环境污染严重,铅的回收率最高仅为85%,其余15%的铅以废渣或废气的形式排入环境。
"text-indent:2em;"> 另外,由于废铅酸电池中的铅约有50%以上以硫酸铅形式存在,在火法冶炼过程中除产生较严重的铅污染外,还存在着很严重的二氧化硫污染。
据上述环保组织介绍,“目前,政府和民间的回收活动都比较混乱”。比如,在北京,尽管环保部门认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电池可与其他生活垃圾一同扔掉”,但仍有环卫公司在组织专门车辆到小区回收居民积攒的废电池,并将之暂时储存起来。也有一些民间志愿者自发回收了大量废电池,但由于得不到安全的贮存和处理,反而产生了较大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
应提高企业准入条件
随着工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的需求,一次又一次把铅酸蓄电池的利用推向高潮。
据编制组介绍,从近几年全球蓄电池销售规模来看,2005年全世界铅酸蓄电池年销售额为245亿美元,2008年达到330亿美元,2010年达到400亿美元,呈明显上升趋势。
在我国,铅酸蓄电池系列产品有:起动用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汽车、拖拉机、柴油机、船舶等起动和照明)、固定型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通讯、发电厂、计算机系统作为保护、自动控制的备用电源)、牵引型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各种蓄电池车、叉车、铲车等动力电源)、内燃机车用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铁路内燃机车、电力机车、客车起动、照明动力)、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各种规格摩托车起动和照明)、煤矿防爆特殊型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电力机车牵引动力电源)、储能用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风力、水力发电电能储存)等。
我国是一个蓄电池使用大国,全国约有4000万辆汽车,按每辆车用蓄电池含铅30公斤,蓄电池使用寿命2年计算,每年需蓄电池铅60万吨。另外,我国有电动自行车10000万辆以上,以目前每辆电动自行车多数使用3或4只铅酸电池(一组)为例,每组电池重量约在12-16千克之间。按每个电池平均使用寿命1.5年计,每年约需蓄电池铅100万吨。
“我国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政策应与时俱进,在继续坚持限制电池有害物质使用的同时,努力建立健全全国性的废电池回收和处理体系。”自然之友等多家环保组织建议,将废电池(明确某些类别)列入《循环经济促进法》所规定的“强制回收名录”,落实《技术政策》中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及电池生产者对废电池分类收集、贮存、资源再生及处理所负有的责任的要求。
环保组织还建议,由环保部、发改委和住建部牵头建立或指导各省、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建立废电池回收处理专项基金。该基金的管理过程应包含生产者、回收者、处理者、民间组织、科研机构和媒体的代表。在基金创建之初,各级政府应适当进行投入,保证启动工作的顺利展开。
同时,引入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共同监督废电池回收和处理过程,并逐步淘汰对环境和健康影响很大的废电池不当拆解和利用活动。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国庆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应提高铅酸电池生产、回收处理企业的准入条件。门槛提高后,电池行业将加速整合,以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和环保水平。
据记者了解,美国铅酸蓄电池产量与中国接近,但生产企业只有33家(2008年),位居前列的生产企业有美国瑞奥特集团等。日本作为全球铅酸蓄电池生产国之一,仅有汤浅公司、西恩迪和日本松下公司。